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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1日 陈兴良:犯罪论的建构与适用的方法论(2025年第127场知名学者学术讲座)
2025-12-21 14:00:00
活动主题:犯罪论的建构与适用的方法论
主讲人:陈兴良
开始时间:2025-12-21 14:00:00
举行地点:闵行校区101模拟法庭
主办单位:法学院、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
报告人简介

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,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、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、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。独著20余部,合著、主编、参编近100部,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国法学》发表论文近50篇,期刊、报刊发表论文数百篇。曾获“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”“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”等人才称号。


内容简介

犯罪的实体是不法和责任,在认定犯罪时,先判断不法,再判断责任,责任的存在以存在不法为前提,没有没有不法的责任,但不法存在与否则与责任无关。责任依附于不法,不法和责任之间存在位阶关系。不法和责任的位阶关系奠定了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。在适用阶层理论时,必须坚持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、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、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、类型判断先于个别判断的基本原则。